■ 深圳特區報特派記關鍵字廣告者 李舒瑜 楊麗萍 甘霖
   “開通僅17年,早就收回了成本,卻一點也不肯讓利於民。廣深高速這個‘費堅系統家具強’還要撐到幾時?”
   今天是廣東省十二屆人大代二次會議代表報到的日子,來自深化療副作用圳的省人大代表林慧帶來了自己的“老建議”——進一步降低廣深高速公路收費標準。這已是這位執著的代表連續第七年做出同樣的呼籲了。這一次,她的決心更大:“廣深高速今年再不降價,明年我要聯合更多代表提出詢問案。”
   開化療副作用通17年成本早已收回
   作為廣深兩地間交通的主動脈,廣深高速因收費過高的問題,飽受詬病。早在2003年,就有深圳代表提出應該降低收費的建議。去年省人大會議上,林慧炮轟這條澎湖民宿高速公路“呼籲了多年,只降2元錢”,引發媒體關註。今年,她帶來了新的調研結果。
   林慧告訴記者,去年11月,她專程來到省交通運輸廳,與該廳收費處和省物價局公用事業處等主管單位負責人,就進一步降低廣深高速公路收費標準問題交換意見。
   根據相關部門的答覆,廣深高速屬經營性收費公路項目,由項目業主廣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自主經營,自負盈虧。根據省人大代表的意見和社會各界的強烈呼籲,2005年和2012年6月兩次下調收費標準。經此兩次下調,據省聯合電子公司測算,廣深高速公路每年減收通行費6.97億元。廣深高速公路收費標準下降約18.6%。
   不過,林慧對上述數字打了一個大大的問號。在她的印象中,幾年間廣深高速收費降了又升,最後只由72元降到70元。“我本人對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所作出的努力表示理解,但對以政府為主導的運營公司服務水平及政府決策導向不甚滿意。”
   在調查中,林慧從省交通運輸廳瞭解到,廣深高速公路自1997年正式通車營運至2012年底累計收費金額約411億元。“當年廣深高速的投入不過百餘億元,現在早已收回成本了,理應降價!”
   高標準收費低水平服務太不合理
   當前,廣深高速全程122公里,小汽車收費70元,即每公里0.6元左右,基本屬我國高速公路收費的最高標準。
   在林慧看來,這屬於“亂收費”。
   第一,相關法律規定,高速公路運營方應保證機動車主行駛速度在每小時60-120公里之間,否則可以理解為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,屬違約行為。“像廣深高速這樣經常性堵車,根本不能算是一條高速路,收費就該下降。”
   第二,加油站和廁所應該是作為高速路核定價格的內容之一。廣深高速公路在相當長的時間內,居然無一加油站。儘管2011年開通了厚街服務區,但仍然難以滿足過往司乘人員服務需求。
   “高速公路的收費,顯然要與服務質量掛鉤,如果服務質量降了,通行費用也要跟著降下來,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的原則。”林慧說。
   降價第一步應與沿江高速持平
   廣深高速應降價多少比較合適?林慧說:第一步應與沿江高速持平。長遠來說,應該取消收費。
   去年12月28日開通的沿江高速被稱為廣深第二通道。該道路85%路段為高架橋,修路成本較高,可是全程小汽車收費僅54元,比廣深高速還低16元。
   在林慧看來,這是非常可行的。她算了兩筆賬,第一筆,如果廣深高速降到50多元,則比現在下降25%左右,即每公里由0.6元下降到0.45元,與我國大部分地區高速公路的收費標準持平。
   第二筆,廣深高速一年收費高達30多億元,利潤空間在20億以上。廣東省公路建設公司是省直屬國有企業,在廣深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相對控股,持有該公司52%股份,即每年可賺10多億元。“作為國企,應該更多地考慮到社會效益,只要少賺一點錢,廣深高速收費就能降低四分之一。”
   “廣深高速之所以‘費堅強’、久拖不決,政府部門的立場至關重要。”林慧說,高速公路是現代國家重要的基礎設施,是政府為社會提供的一種公共服務產品,高速公路收費並不能完全按照市場規則來進行。“將廣深高速公路收費標準降低應該是政府部門的義務,而非對車主的施捨。” “廣深高速‘費堅強’問題一天不解決,老百姓對廣東交通系統就不會真正滿意。”(深圳特區報廣州1月14日電)  (原標題:“費堅強”還要撐到幾時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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